各分院(系)、部门: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推荐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(2020—2024年)委员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函〔2019〕21号)和省教育厅《关于推荐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(2020—2024年)委员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20〕3号)文件精神,学院决定组织开展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行指委)委员的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行指委主要职能
行指委是受教育部委托,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牵头组建和管理,对相关行业(专业)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研究、咨询、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,每届任期五年。行指委的主要职能包括:
1.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分析,提出本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职业素质、知识和技能要求。
2.指导职业院校教师、教材、教法改革,参与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建设。
3.开展产教对话活动,指导推进校企合作、职教集团建设。
4.指导实训基地建设,指导职业院校技能竞赛。
5.组织课题研究,实施教育教学质量评价,培育和推荐优秀教学成果,组织本行业相关专业教学经验交流活动。
二、委员推荐条件
1.拥护党的领导,政治立场坚定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,热心职业教育事业,坚持原则,学风端正,作风正派,公正廉洁。
2.推荐人选原则上要求在国内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,具备正高级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,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。
3.仍符合下届推荐条件的全国行指委在届委员请重新填报并优先推荐;
4.优先推荐“万人计划”国家教学名师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、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主要完成人、中华技能大奖等获得者。
三、推荐办法
各分院(系)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推荐工作,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和人才优势,按照《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(2020—2024年)名单》(附件1)所列行指委会进行相应推荐,每个分院(系)同一行指委,限额推荐1名,学院将根据推荐情况组织遴选推荐。
四、材料报送时间要求
2020年1月7日之前,各分院(系)将本部门推荐人选的《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》(附件2,插入电子版二寸照片)纸质版一式三份、《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3,院系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公章)纸质版1份,报送教务处114办公室夏侯老师。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280638758@qq.com。
附件:1.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(2020—2024年)名单
2.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
3.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
教务处
2020年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