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材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,搞好教材的供应和管理是保证教学、节约开支、加强科学化管理的重要环节,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。为做好教材的供应、管理工作,提高教材质量,加强教材定购、发行、结算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根据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教材的选用
教材选用,根据本院专业特色及培养目标,并结合本专业当前高职高专教育的发展方向、趋势,有计划地首选教育部组织编写或推荐的规划教材,对各大专院校和行业出版社组织编写推广的教材,教研室要认真组织研究,广泛征求意见,谨慎选用。
一、教材选用原则
被选教材必须具备正确的思想和观点,必须保证基本内容的科学性、系统性和先进性;必须符合教学计划、课程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的要求;必须有很强的教学性,适合于教学,有利于学生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和提高;应是深受社会欢迎、得到专家好评、公认的优秀教材或教育部推荐的优秀教材。
二、教材选用的审定程序
(一)根据我院办学层次和特点,分院(系)、教研室在征订教材过程中,对全日制高职统编及规划教材应优先选用,其次再选用其它相关教材。
(二)各分院(系)选用的教材,必须按要求填写电子版《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申报单》,经分院(系)主任审核,发送至教务处审核同意后进行汇总征订。教务处对各分院(系)报送的教材申报单,要认真组织审核,对不符合学院教材征订要求者,要提出调整意见,令其按期重新调整。
第二条 教材的征订
(一)各分院(系)应把教材征订工作列入学期常规工作计划,在开课的学期中期(第十三周)组织教研室认真制订下一学期各年级、专业(班级)教材使用计划,保证新学期教材及时到位。
(二)教材征订单一经报出一般不允许变更。因分院(系)漏订、多订教材或延误报送征订单,致使未能按期征订造成教材不能及时供应的,分院(系)需担负相应责任并负责调剂使用多订教材。
(三)临时性计划外教材,分院(系)应事先与教务处联系,填写《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临时添订、改订申请表》,经分院(系)主任签字,教务处审核后征订。
(四)为了既保证教学需要,又防止积压浪费,对出版周期较长又难以购到的教材,订购数量不得超过在校使用该教材学生数。库存教材未使用完时,一般不准订购新教材。坚决杜绝错订、漏订、重订或订了不用的现象发生。
(五)部分教材因版本变化,无货不加印等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征订时,由教务处及时回告各分院(系),由分院(系)研究决定重新申报教材。
第三条 自编教材的印刷
我院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需要编写并由学校组织印刷的实验(实训)指导书、课程讲义、习题集、教学指导书、教学参考书等通称为自编教材。自编教材征订与出版社教材征订同时开展,各分院(系)需在教材申报时统一申报下学期所需自编教材。
(一)某些课程确属没有同类正式出版的优秀教材可供选用的情况下,教研室应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和讨论教学大纲,组织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或教学参教资料,自编教材内容由分院(系)部审核。
(二)为确保自编教材的质量和实用性,凡自编教材,需在教材征订同时提供印刷稿件(纸质或电子版本),并填写《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编教材印刷申请表》,由所在教研室签署意见,经分院(系)主任审核,教务处、分管院领导批准后,由教务处交由印刷单位印刷。
(三)印出的成品送教务处验收入库和发放。自编教材必须按计划使用完。编者不担任此课时,所剩自编教材由教研室负责安排使用。计划内未使用完而造成积压浪费的,由申请印刷部门承担责任。
(四)一切因编者的原因而影响学生上课用书时,由所在分院(系)及相关教研室负责。
(五)涉及版权问题需编者自负。
第四条 教材的领用
(一)学生用书。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以学生自然班为单位拟定下一学期各班级的《教材发放清单》,并按各自然班的《教材发放清单》准备教材。学生领取教材须以班级为单位,指定专人负责(班长或学习委员)到教材发放处领取,领取教材的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,各班级一律凭班主任签字的班级点名册领取教材。针对开学初教材发放工作量大、时间紧的特殊情况,各班级领书负责人需在领书时做好教材数量核对。核对无误后,各班级领书负责人在《教材发放清单》上确认签字,签字后各班级自行负责教材数量差异。
(二)教师及其他人员用书。1.任课教师领用教材,由各分院(系)根据教师任课情况严格把关。2.其他因工作需要领用教材,必须由部门领导批准并说明经费开支来源,经分管院领导审批,方可领用。
(三)发售的教材,除倒装缺页外,一律不退不换。倒装缺页的教材应在拿到教材的两周内到教务处办理退换手续。如因丢失,可到教务处办理购书手续。
第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教务处
二0一0年十月